发布规则

一、基本原则和适用范围 

1、为了提高本网的信息质量,打击违法和虚假信息,保护本网用户的根本利益和体验,结合实际经验,制定本规定。

2、信息本身的质量是我们判定一切的基本出发点和目标。而所有的账号,手机号,IP以及本规定提到的各种处理方法都是保证信息真实性的一种手段。本网从根本上鼓励用户的发帖行为。

3、信息质量的根本判定标准是看该信息是不是绝大多数本网浏览用户所需求的,基本要求是:穷极相关性、完整性、真实性、合法性。

4、本规定明文的违规行为,依照本规定执行惩罚行为。对于本规定没有明文规定的,不得进行任何惩罚行为。

5、所有本网的免费发帖用户都适用于本规定。本网用户发表的评论不在此范围内。

6、对于本网的商业付费用户,除非公司有额外规定,原则上参照本规定。

7、根据会员的信用级别不一样、不同的类别实行不同的审贴规则。但任何规则与本规定的相关条款冲突的,以本条款为依据。

8、对于本规定正式生效前的发布的信息,如果当时已经通过我们系统规定的,不做任何处理。但如果按照现在的规定,认为是不违规,或者可以从轻处理的。按照本规定执行。 

二、信息发布规则及违规信息的判定与处理

(一)信息发布规则

1、房屋信息

1)只对公司的业务、联系方式进行介绍、展示,却没有对一套房子进行详细介绍的信息将会被删除。 

2)发布与房产信息无关的信息或图片,如一些装修公司,搬家公司,贷款,招聘等类别错误的信息将会被删除。

3)信息发布地址与城市不相符的信息将会被删除。(如北京的房子发布在呼和浩特

4)一个自然天内,同一套房源被多次发布,将只保留最新的一条!

5)信息的标题和内容输入框里不要填写电话号码、QQ号码、邮箱,联系方式请填写在指定区域内。

6)异地发布信息将会被删除。

7)标题或信息无实质性内容(如关键词堆积、滥用特殊字符等),对浏览者没有任何引导作用的信息,将会被删除返回修改。

2、其他版块:

1)标题含有电话号码、网站链接、特殊符号的信息会被删除。

2)标题与内容、图片不符的信息删除。

3)标题标点符号只允许使用三个,超过三个的删除。

4)对于图片,文字覆盖在物品上,影响正常参照物品的信息,删除图片。覆盖超过1/3的删除图片,文字和电话不允许覆盖在中间以及穿插在图片中。

5)图片不允许有其他网站的水印。

6)图片上不允许留有联系方式。

7)对商品的描述需要真实有效,对物品要有详细介绍,太笼统的、对公司品牌形象进行介绍的信息视为广告,做删除处理。

8)同一个用户一天内发布多条相同或相似信息,判定为重复信息。从第二条开始删除,只保留一条;(注:相似信息是指发布的信息核心内容为同一事、物,只是对事、物的描述有所变动,则此类信息也判定为重复)

9)内容里面填写电话为“①③⑤①②③”“一三五一”的信息删除。

10)内容里包含QQ,MSN等联系方式的,不允许通过。(注意:内容自填电话和联系方式处所填电话不一致的删除,内容里不允许出现用户产品网站的网址,非法网站以及和我们存在竞争关系的网站一律删除)

11)异地发布删除信息。

12)回收信息发布在黄页类别。

13)在其他版块,有些商家为了促成交易,冒充个人进行发帖,这是本网所不允许的,我们近期将对这部分用户进行严厉打击,一经发现,坚决删除信息,情况严重者将永久锁定账户和电话。如果您是商家,请在发布的时候直接选择商家。谢谢您的理解与配合。

(二)违规信息的判定与处理

1、无意义信息

    判定标准:

1)在标题和内容里堆积关键词,严重影响用户浏览体验的信息。

2)标题、内容、图片之间没有任何关联,明显偏离主题的信息。

3)主题不明或描述不清,可能会引起读者过多猜测的信息。 

4)无法确定意图或影响用户浏览的信息,如:输入无意义的文字、符号等。

处理办法:此类信息一律删除

2、灌水信息

     判定标准:

同一用户注册多个账户发布大量相同性质的信息,则视为灌水信息。

处理办法: 只保留同一账户下不同的信息,删除其他重复的所有信息。

3、重复信息

     判定标准: 

1)同一账户或同一手机在一个自然天内发布的多条信息中,只变动对同一事、物的描述或根本没有任何变动的信息,一律删除。

2)一个自然天内同一张图片用来发布多条信息,保留最新发布的一张,其他图片删除。 

4、 非法/虚假信息

      虚假信息 判定标准: 

1)提供的电话、QQ、Eamil等联系方式根本不存在,信息一律删除。

2)标题、内容、图片不相符或是物品的图片与实物严重不符,删除信息或者图片。 

3)其他刻意隐瞒事实的行为,情节严重者直接删除信息。

非法信息(违法信息)判定标准:

非法信息是指涉嫌欺诈或违反社会道德规范或法律法规的信息。本网审核人员如发现此类信息可以在不事先通知的情况下删除并要求发布者澄清事实,必要时365呼房网将会全力协助公安机关进行查处。

1)侮辱性语言信息:粗口或侮辱、恐吓、中伤他人、庸俗淫秽的词句。

2)发布了未注明的转载自其他非365呼房网合作商的信息。 

3)侵犯他人隐私。如在未经过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利用他人的联系方式如电话、QQ、MSN、住宅地址等等进行信息发布的行为。

4)冒充他人、商品来源非法、刻意隐瞒事实、欺诈等行为的信息。 

5)发布了不良信息,诸如传播网络赚钱、坐等收成、涉及非法传销、金字塔系统、多层市场推广以及“快速致富计划”等通过发展上下线的传销方式等。

6)发布的信息严重违反事实。(如“凶宅”等) 

5、其他违法行为: 

1、所有的发布内容不得包含下述的任一信息: 

(1) 煽动抵抗或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或行政法规执行的;

(2) 煽动颠覆政府或社会主义制度的;

(3) 煽动分裂国家、破坏祖国统一的;

(4)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 制造谎言或歪曲事实、散布谣言、破坏社会秩序的;

(6) 宣扬封建迷信、传播有性挑逗性质的材料、涉及发布疑似色情、赌博、暴力或凶杀的信息;

(7) 宣扬恐怖主义或唆使他人犯罪;公开侮辱他人或歪曲事实诽谤他人的; 

(8) 损害国家机关声誉的; 

(9) 其它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内容。

 2、严格禁止物品 

(1) 毒品 

(2) 任何形式的发票,不具有效性和流通性的为收藏目的转让的情况除外;

(3) 股票、公司债券及其他证券,不具有效性和流通性的为收藏目的转让的情况除外

(4) 彩票,不具有效性和流通性的为收藏目的转让的情况除外;  

(5) 任何形式的政府文件,如身份证,档案,各类许可证、介绍信、学历证书、涉及国家秘密的资料或者文件等; 

(6) 伪造、变造的物品,如伪造的证件、票据、钱币、执照和许可证等; 

(7) 人体器官(包括捐赠卵子、精子等)、遗体等;

(8) 黄色淫秽物品、性服务、或者宗教歧视或其他法律禁止内容的出版物、文件、资料等;

(9) 非法所得之物,如走私、盗窃或抢劫所得 

(10) 任何形式的枪支、弹药及相关器材,如枪械、枪械仿制品(如仿真枪)、子(炮)弹、消音器、火药、麻醉注射枪等以及相关产品如说明书,包装盒等;

(11) 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腐蚀性的化学物品,如火药、烟花、爆竹等; 

(12) 管制刀具,如匕首、三棱刀(包括机械加工用的三棱刮刀)、带有自锁装置的弹簧刀(跳刀)以及其他类似的单刃、双刃、三棱尖刀;

(13) 警用和军用物品、设备,如监视、监听类设备、警服、警徽、手铐、警灯、警笛、警用器械等; 

(14) 其他武器,如弓弩,钢珠,铅珠等; 

(15) 其它可能危害他人安全或利益或用于违法目的的物品,如撬锁设备、强效催情用品、药品、解密软件、导弹发射程式、个人与企业私密资料,汽车反雷达测速仪,电子狗,报警器,手机监听器,汽车隐性喷雾,地磅解码器,节电器,电表反转器等;

(16) 需执照或政府许可才能使用的设备,如广播发射台,碟型人造卫星天线;

(17) 赌具,如吃角子老虎机,透视麻将,透视扑克等; 

(18) 香烟等烟草制品,香烟形式出现的烟盒烟标等; 

(19) 任何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物品,如假冒商品,侵犯他人版权或者专利权的产品,未授权(如盗版、翻录、备份、盗录等)的复制品:软件程序、电视游戏、音乐集、电影、电视节目或照片;

(20) 流通人民币,任何人不得出售或购买正在流通的人民币;

(21) 药品,包括非处方药; 

(22) 医疗器材(械);

(23) E-mail地址列表;

(24) 无注册号的磁带或光盘,共享软件;Beta级或未公布的软件;未同设备捆绑出售的OEM软件;

(25) 国家法律规定适用许可证管理规定而不能提供相关许可证的产品; 

(26) 根据法律、法规禁止销售或本网站认为依据公共风俗不应贩售的物品,如二手、原味内衣裤、袜。

 3、其它限制发布的物品:

        (1) 文物:365呼房网用户不可进行民间收藏文物的发布、买卖;

(2) 动物:365呼房网用户不允许发布、销售,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野生动物、国家保护类动物、濒危动物活体、内脏、任何肢体、皮毛、标本或其他制成品均不能登陆。其中象牙和玳瑁类制品,属于严格禁止登陆的产品。

(3) 植物:被列入国家保护类植物清单的、法律禁止不得销售的植物,或植物产

(4) 外币:对于可流通的外币,365呼房网用户不可从事、发布外币兑换或交易

(5) 集邮票品:365呼房网用户不可发布、邮票交换和买卖国家禁止流通的集邮票品; 

6、分类不当

     信息所属类别与物品的真实属性不一致,则判定为分类不当。

处理办法: 信息返回修改。

7、违规信息

     违反各版发帖规则的信息

处理办法: 情节较轻的返回修改,情节严重的一律删除。

8、凡是违反本网使用规则的信息,一律删除或审核不通过,审核不通过表示发布者有修改并继续提交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