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城60亿元公司债发行计划获深交所无异议函

观点地产网 2018-01-02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12月29日发布公告称,于当天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阳光城2018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符合深交所转让条件的无异议函。


  深交所就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事项函复称,阳光城申请确认发行面值不超过 60亿元人民币的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 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符合深交所转让条件,深交所无异议。


  据悉,上述融资事项已于2016年12月分别通过了董事会会议及股东大会审议。


  在融资方面,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到,阳光城还于12月28日宣布计划进行永续债融资30亿元。具体为,国民信通过设立“国民信托·阳光1号单一资金信托”,并以信托项下的信托资金以发放可续期信托贷款的形式向阳光城进行可续期债权式投资,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投资期限为无固定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