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全力提升住房保障水平

包头市人民政府 2017-12-16

2018年,包头市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继续做好包头市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全市计划实施棚户区改造项目17个,涉及10896户,面积约177万平方米,计划投资约53.5亿元。指导各旗县区政府和国有企业做好国有企业“三供一业”改革涉及职工家属区的移交和接收工作,对移交后的住宅小区继续进行综合整治。


  把物业管理服务纳入社区治理重要内容,全面落实《包头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提档升级工作实施方案》,实施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达标和星级认定。继续推进老旧小区准物业管理。到2018年底,新增达标住宅小区146个,总数达到586个,占全市住宅小区总数的60%。强化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应用,全面规范企业管理行为,提升服务水平,实现整洁优美、安全舒适、运转有序、智能便捷的社区生活环境。


  强化房地产市场调控与监管。完善日常巡查与专项整治相结合的市场检查制度,建立健全商品房开发管理和市场监管的联动机制,依托《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和企业信用平台,实施动态跟踪监测,严把市场准入与退出,引导依法诚信经营,切实维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


  提升房地产发展品质。2018年,制定出台《包头市提升住宅品质三年规划》,着力从住宅全装修、装配式建筑、绿色建筑和智能化住宅小区等四个方面全面提升我市住宅品质。


  扎实推进商品房去库存工作。认真贯彻市政府《2017年包头市新建商品非住房去库存实施方案》精神,坚持供给侧和需求侧双管齐下,对新建商品非住房去库存精准发力,从供给端减少新增,调整结构;从需求端紧密结合“双创”、“退路进场”、公益用房建设、养老机构建设、扶持小微企业发展和“大学生集聚计划”,刺激消费、扩大需求、促进销售,多措并举去化新建商品非住房库存。全市房地产市场形成供求总量基本平衡、结构基本合理、房价与消费能力相适应的格局,保持房地产市场总体健康平稳、持续向好的发展态势。


  增强公积金助力住房消费功能,推进公积金归集扩面增量,增加公积金资金总量,确保资金运行安全,防范金融风险。不断加强房屋维修资金管理工作。全面规范维修资金缴存行为,确保足额归集,持续加大追缴欠缴维修资金力度。完善快速维修机制,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