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盛发展为重庆等八项目公司158亿元贷款提供担保

观点地产网 2017-09-04

9月1日,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告宣布为荣盛张家口宣化新城开发有限公司等八个下属公司的约158亿元贷款提供担保。


  公告内容显示,于2017年9月1日,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八项担保议案,同意为下属公司荣盛张家口宣化新城开发有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多笔贷款(单笔贷款金额不超过10亿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28亿元,担保期限12年;同意为下属公司荣盛兴城(兴隆)园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多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12亿元,担保期限7年。


  同意为下属公司荣盛兴城(霸州)园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多笔贷款(单笔贷款金额不超过10亿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26.4亿元,担保期限7年;同意为下属公司香河万利通实业有限公司向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或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指定的其他金融机构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22.1亿元,担保期限3年。


  同时,该公司同意为下属公司重庆荣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金融机构借款(单笔借款金额不超过20亿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33.28亿元,担保3期限不超过72个月;同意为下属公司重庆荣盛坤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23.04亿元,担保期限不超过72个月。


  同意为全资子公司聊城荣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5.76亿元,担保期限不超过72个月;同意为下属公司浙江荣盛亿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嘉兴市荣盛鑫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中建投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6.96亿元,担保期限不超过48个月。


  观点地产新媒体统计,上述该公司下属公司贷款总额157.54亿元。鉴于霸州园区、荣盛实业、聊城荣盛、浙江亿鑫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且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上述八项议案尚需提交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