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准售房源10天内一次性推售 不得捆绑车位销售

观点地产网 2017-07-27

7月26日,杭州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协调小组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住房及其地下车位(库)销售行为的通知》。


 《通知》指出,严禁捂盘惜售和分批销售。房地产开发企业应一次性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在取得预售许可后10天内一次性公开销售全部准售房源,不得分幢、分单元、分批销售。


  严禁无预售证项目收取任何费用。未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住房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及其委托的销售代理机构、电商平台不得以认购、预订等方式,向购房人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预定款等性质的任何费用。


  严禁合同更名和炒卖房号。实际购房人必须与预订协议预订人、预(销)售合同购买人保持一致。网签后不得增加、减少、更改购房人姓名。


  严禁捆绑搭售和价外加价,不得捆绑搭售车位(库)或者捆绑其他附加条件。


  严禁车位(库)超承诺价格销售。开发企业申报预售时,应对商品住房地下车位(库)的销售价格进行承诺,并将其作为预售申报的要件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