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佛山已上报“租赁9条” 未提“租购同权”

南方网 2017-07-22

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九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在人口净流入的大中城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将采取多种措施加快推进租赁住房建设,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其中,选取了广州、深圳、南京、杭州、厦门、武汉、成都、沈阳、合肥、郑州、佛山、肇庆等12个城市作为首批开展住房租赁试点。


  佛山市开展全国住房租赁试点工作动员会议于7月21日召开,各区政府各部门近60人参加,佛山市副市长赵海出席会议并作讲话。


  佛山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39号)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要旨,在省委省政府指导下,市委市政府2016年成立佛山市专业化住房租赁指导委员会,搭建佛山市国有住房租赁平台,即佛山市建鑫住房租赁有限公司。国有住房租赁平台于今年年初着手采购和筹集房源,6月举办了佛山市专业化住房租赁平台首批房源发布暨媒体见面会。目前,首批房源开始招租,将以摇珠方式分配,计划8月底入住。


  6月29日佛山市参加住建部住房租赁试点工作座谈会,佛山市市长朱伟出席会议并作发言。根据会议的要求,佛山于7月初上报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实施方案。


  佛山实施方案主要为九部分:


  一是培育机构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


  二是建设政府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


  三是探索增加租赁住房供应的有效途径;


  四是创新住房租赁管理和服务体制;


  五是规范城中村住房租赁;


  六是鼓励住房消费;


  七是完善住房租赁支持政策;


  八是提供金融支持;


  九是加强行业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