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高地产获2.02亿美元可转让定期贷款融资 为期36个月

观点地产网 2017-07-22

7月21日,力高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于2017年7月20日,力高作为借款人,旗下若干附属公司作为原担保人、若干金融机构与融资代理人就一项为数2.02亿美元的可转让定期贷款融资订立融资协议。


  贷款年期自融资协议日期起计36个月,按伦敦银行同业拆息加4厘的年利率计息。受融资条款所限,融资项下的承诺总额可能会因加入贷款人而不得增加超过2.2亿美元。


  根据公告,若黄若青及黄若虹个别或共同并无或不再直接或间接持有力高地产已发行股本中51%或以上的实益股权权益(附带51%或以上的投票权),或并无或不再对力高地产维持管理控制权,或者黄若青不是或不再担任力高地产总裁兼董事会执行董事,即属发生违约事件。


  发生违约事件时及发生违约事件后持续期间的任何时间,融资代理人可取消全部或部分承诺,或宣布全部或部分贷款连同其应计利息以及所有其他应计或尚欠的款项即时到期及须予偿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