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9日起兰州住房公积金与全国接轨

西部商报 2017-06-16

昨日,记者从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从6月19日起,兰州住房公积金中心正式启用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这就意味着,当公积金缴存职工从原来所在城市辞职,前往新的地方工作,通过该平台办理异地转移接续业务,在转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就近办理即可。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职工在转入地和转出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往返奔波,大大节省了办事成本。


  一个平台 免除两地奔波


  记者了解到,为保障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合法权益,方便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兰州市制定《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使用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的操作规程(试行)》,该操作规程适用于使用平台的公积金中心之间办理职工异地转移接续业务。未使用平台的,仍按中心现行的住房公积金转移、提取规定办理。


  据悉,通过平台办理异地转移接续业务,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职工在转入地和转出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往返奔波,大大节省了办事成本。以往,职工要先到转入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具“开户确认单”,再到转出地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开户确认单”和转移申请表等材料,往返多次才能办结异地转移接续业务。接入平台后,职工只需到转入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就近跑一次”提交申请材料,大大提高了办事效率。


  同时,转移接续办理速度加快,职工公积金缴存信息有效接续。平台确保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在异地转移过程中的信息准确和资金安全,有利于精准计算职工公积金连续缴存时间,支持缴存职工异地使用住房公积金,切实保障了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


  住房公积金转入:


  职工在本中心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缴存住房公积金后,可向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简称本中心)申请将在本中心以外的其他住房公积金中心(简称外中心)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移到本中心。


  各分支机构根据申请材料,当场审核职工信息。信息相符的,予以受理;信息不符的,不予受理,并告知原因。


  住房公积金转出:


  职工因劳动关系变更至外中心的缴存单位,并已在外中心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可向外中心申请将在本中心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移到外中心。业务申请所需材料,根据外中心的规定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