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宁区660余户居民有望年内回迁新居

乌兰察布日报 2017-05-24

5月12日,集宁区阳光华城房地产项目工地上,处处是热火朝天的施工场景。机声隆隆,人声鼎沸,置身其中,整个工地充满了热火朝天的大干氛围,让任喜娥和未回迁的邻居们看得热泪盈眶,这一天,他们盼望太久了。


阳光华城小区是2009年由河北宏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立项,并于当年开工建设的房地产项目,2014年因故停工。截至目前,该公司法人代表及股权结构已变更四次。小区工程从2009年启动以来,计划拆迁1040户,已拆迁560户,需安置住房1060套,目前已安置298套。


任喜娥就是未安置的回迁户之一,因为生活拮据,她们一家3代5口人租住在一套仅60平方米的平房里,遇到连阴雨,外面下大雨,家里下小雨,全家人忙着摆盆子接雨水。像任喜娥这样生活窘迫的未回迁户不在少数,“我们也是一家5口,挤在不到30平的小窝,一住就是好几年。”曾经,开发商“拆平房,两年住楼房”的许诺使陈云一家兴奋不已,然而住楼房的梦想在合同上一躺就是8年。说起住房,陈云也是一肚子苦水。


因为历任开发商复杂的历史遗留问题,使得接起第四棒的乌兰察布市宏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责人覃贵琴面临着无法开工的巨大困境。接过这个烫手的山芋,她也想过退缩,可看到像任喜娥陈云这样的未回迁户,她的一颗心怎么也放不下。“我是个党员,是个有良心的商人,看到他们我就想,即使工程不挣钱,也要把这件事情办好。”


踏实肯干的覃贵琴遇到了乌兰察布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好时机。在今年召开的市委四届二次全会上,市委书记艾丽华要求,要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统筹去库存。《政府工作报告》中也强调,要深入推进“三去一降一补”,坚持分类指导、因城因地施策,有序消化房地产库存,对未建项目用地进行必要调整,对“半拉子”工程按照“一楼一策”,使其尽快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千方百计解决好中心城区拆迁户回迁安置问题。


阳光华城的问题得到了市、区两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市委副书记、市长费东斌先后多次来到阳光华城调研、现场办公。4月28日,在全面了解工程情况后,费东斌要求,两周内必须办齐复工手续。针对阳光华城开发商没有懂办理手续的工作人员,手续办理进度较慢的问题,集宁区相关负责人明确了由集宁区房产局一名工作人员协助阳光华城开发商办理相关手续。5月11日,集宁区相关负责人在阳光华城现场办公,解决了阳光华城手续办理、复工等有关事宜。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5月12日,阳光华城项目得以全面复工。


阳光华城小区是集宁区桥西拆迁时间最长、涉及业主最多的工程。今年乌兰察布市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核心,以政府协调推动为引领,以完善市场供需为主导,消化房产存量,安置回迁居民,啃下了这块硬骨头,使660余户居民有望在年内入住新房。


复工的这几天里,任喜娥每天都要和伙伴们到工地附近走走,“以前工地萧条,我们心寒。现在看着热火朝天的工地,每天都想来转转,大家互相数着什么时候能盖到我们的新房,感觉生活充满了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