棚户区改造:修民之所喜 建民之所想

正北方网-《内蒙古日报》 2017-05-23

3月3日下午,自治区党委常委、市委书记云光中深入市四区棚户区改造现场进行现场办公,连夜召开书记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具体工作。云光中强调,棚户区改造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的具体体现,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的具体体现。我们必须站在对人民负责、对历史负责的高度,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迅速行动起来,众志成城,坚决打赢棚户区改造攻坚战。



4月15日上午,在推动全市棚户区改造及城市水系建设现场办公时再次强调,棚户区改造和城市水系建设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经济发展大局,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深化认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抢抓机遇,创新举措,做好综合规划,提高建设标准,以更大力度、更快速度推进棚改和城市水系建设工作,为全市人民交出一份满意答卷。


休闲锻炼 不用走远 


“这个公园修好以后,我在家门口就可以锻炼休闲。这是以前想都不敢想的事。”家住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五里营小区的周女士正在新建成的五里营社区公园锻炼身体。作为玉泉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之一,这座还在施工建设中的公园为市民提供了一个休闲娱乐的好去处。


近日,呼和浩特市玉泉区2017年重点工程重点项目全面启动,其中包括10个棚户区、2个社区的拆迁改造,城市边死角拆迁以及拆迁之后的绿化提升改造等,预计可新建、改建游园绿地38处。目前,已经有8处涉及棚户区改造腾退以及企业闲置的空地开工建设,原来是社区垃圾场的空地如今变成了休闲绿地,绿地中的“青城驿站”还有银行取款、超市、公厕等多项便民设施。


这只是呼和浩特市棚户区改造的一个缩影。作为自治区首府,近年来,呼和浩特市持续加大城镇棚户区改造力度,有效改善了困难群众的住房条件,带动了消费、扩大了投资、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但是,随着城市规模不断扩大,许多城边村进入城区,成为基础条件差、改造难度大的城中村,特别是二环快速路内和两侧仍有一部分城中村和城市棚户区亟待改造,群众对改善居住条件、住上安全住房的诉求强烈。


为了让首府人民在城市发展建设中有更多实实在在的获得感,生活更有质量、更有保障、更有尊严,呼和浩特市紧紧围绕把祖国北部边疆这道风景线打造得更加亮丽和建设现代化区域性中心城市的奋斗目标,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再次举全市之力全面推进中心城区范围内剩余城中村和城市棚户区改造(以下统称“棚改”),迅速改变棚户区长期形成的基础设施不配套、规划建设低水平状态,全面改善居民特别是低收入困难群众的住房条件。


修民之所喜,建民之所想。面对棚改任务量大而复杂,百姓期望迫切的现实情况,呼和浩特市从一草一木、一砖一瓦着手,以千家万户的欢笑为目标,正在把一个个精心打造的棚改项目化作看得见、摸得着的民生福祉,融入百姓生活,带进百姓心中。


合理界定 还绿于民


棚改项目是一项关系到经济社会实现跨越发展的多赢工程,更是一项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的民心工程。城中村和棚户区不仅影响着市容市貌的改善,也阻碍了城市生态环境的发展。


为了进一步提升城市品位,完善城市功能,加快产业转型,增强经济实力,改善人居环境,2015年,呼和浩特市公布了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城乡危房(边死角)改造、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和配套基础设施工程3年行动计划。即用3年时间,实施更大规模的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城乡危房改造、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彻底改变群众的生活居住环境,让生活在棚户区、城中村的老百姓从忧居走向宜居。


时光荏苒,3年后的今天,《呼和浩特市推进城中村和城市棚户区改造3年行动实施方案(2017年—2019年)》的出台,再次助力棚改。


根据实施方案,从今年开始,呼和浩特市将用3年左右时间,投入资金约1263亿元,分年度组织实施中心城区范围内95个棚改项目,依法征收6万亩集体土地和2680万平方米集体土地上房屋,妥善安置11.29万户、约30.3万名被征收居民,并把棚改腾退土地纳入城市规划管理,组织实施基础设施、配套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打造宜居环境,提升城市颜值和品位;依法推进城中村集体经济组织转型,组建社区居民委员会,将城中村居民纳入城镇社会保障体系,实现农村向城市转变、村民向市民转变、农村管理向城市管理转变,全面提升中心城区城市化和现代化水平。


为实现目标,呼和浩特市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将棚改与统筹推进城市发展、产业结构调整、社会事业发展、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相结合,稳步推进二环快速路以内和沿线两侧及重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城市发展重点区域、重要节点棚改工作,科学确定目标任务,合理界定改造范围,整村改造、成片推进、不留死角。棚改腾退土地原则上先用于生态绿化和公园建设,腾出发展空间,还绿于民。


对棚改工作采用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发挥政府的组织引导作用,在用足用好中央、自治区支持资金的同时,结合地区实际,积极探索区级政府购买棚改服务,鼓励多种所有制企业成为棚改实施主体,广泛动员社会力量通过多种渠道筹集资金,采取多种形式参与实施棚改,多渠道筹集保障棚改所需资金。


在棚改工作中坚持以人为本,优先安置。坚持先安置后拆迁原则,采取货币补偿为主的安置方式,缩短安置周期,节省过渡费用,让群众尽快住上新房,享有更好的居住环境和物业服务。今年货币化安置率要达到90%以上。呼和浩特市有关部门尽快研究出台优惠扶持政策,搭建多种形式的定向交易服务平台,多渠道筹集存量商品住房,建立完善的回迁安置房源库,为棚改居民选购住房提供便利。城中村改造要实行户籍制度、管理体制、经济组织形式和土地性质同步转变,符合条件的统一纳入社会保障体系,解决好村民后续生活保障。


在棚改进程中实现完善配套,同步建设。坚持全面规划、合理布局、节约用地、综合开发原则,统筹规划改造区域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雨污水、垃圾处理等市政基础设施和商业、教育、体育、医疗卫生、无障碍设施等公共服务设施配套,促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确实需要建设回迁安置房的,配套基础设施要同步规划、同步施工、同步交付使用。


科学组织 排忧解困 


为加强组织领导,强力推进棚改,呼和浩特市在全市棚改领导小组的基础上,成立由呼和浩特市委副书记、市长李杰翔任总指挥的市棚改三年行动总指挥部,负责研究确定全市年度棚改任务,统筹调度、协调推进棚改资金筹集等各项工作,研究解决棚改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总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资金保障组、法制保障组、用地储备规划组、舆论宣传组、审计协调组、督查推进组、信访维稳组、社会保障组。办公室设在呼和浩特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负责总指挥部日常工作和会务工作,统筹制定改造实施计划和相关政策,组织、协调、推进棚改建设项目实施,指导和协调解决棚改中存在的问题。资金保障组设在呼和浩特市财政局,负责组织金融业务培训、筹集棚改资金、招商引资等工作。


法制保障组设在呼和浩特市法制办,负责组织提供法律咨询、法制审查等服务,协调查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协调处理涉法涉诉案件等工作。用地储备规划组设在呼和浩特市规划局,负责编制和完善棚改项目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协调腾退土地移交储备、管理,推进改造区域建设项目用地和建设审批手续。舆论宣传组设在呼和浩特市委宣传部,负责棚改社会宣传工作,在市级主要媒体开辟专栏,宣传棚改典型经验和做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审计协调组设在呼和浩特市审计局,负责对棚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组织全面审计监督等工作。督查推进组设在呼和浩特市委督查室,负责按照年度任务安排,对棚改工作组织监督检查,及时通报工作进展等情况。信访维稳组设在呼和浩特市信访局,负责深入细致做好群众工作,及时妥善解决好群众合理诉求和实际困难,依法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社会保障组设在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按照有关政策落实城中村失地农民社会保障,研究制定失地农民的保护性就业政策,建立较为完善的就业再就业培训机制,组织构建就业服务平台,解决好失地农民就业再就业问题。


与此同时,呼和浩特市市四区党委、政府作为棚改工作的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把棚改作为头号民生工程和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通过进一步加强领导,用改革创新思维推进棚改工作,切实增强征拆力量,建立完善的工作推进机制。每个项目都明确一名区领导负责牵头组织实施,并抽调勇于负责、敢于担当、善于做群众工作的处级、科级干部和业务骨干,充实到征拆改造第一线,全面建立处级干部包项目、科级干部包片、骨干工作人员包户的工作机制,切实提高改造工作成效。


市四区党委书记亲自挂帅、亲自部署,把棚改前期工作尤其是征地拆迁作为重中之重抓紧抓实。在原来工作基础上,认真摸清辖区内棚改项目底数,有针对性地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组织实施方案,摆布好每个年度的工作任务,特别是2017年工作任务,抓紧落实改造资金、完善征拆补偿方案,并抓好村集体经济组织改制、村民社会保障方式转变等各个重要环节的工作,拉单子、建台账,进一步细化任务、压实责任、明确完成时限,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全面推行阳光征拆,有力推进各项任务落实。同时,按照中央、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建设的要求,采取有力措施,坚决打击抢种房屋等各种形式的违法占地、违法建设,为有序推进棚改创造公平环境。


扎实推进项目审批手续,在认真梳理每个具体项目的基础上,把存在的问题逐项列出清单,明确专人负责依法限期协调解决,尽快完善改造项目和回迁房建设审批手续,为项目融资和加快建设创造条件。呼和浩特市有关部门、单位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合力攻关,建立绿色通道,切实提高审批服务效率,并按照职责分工全力支持棚改工作,主动帮助各旗县区出主意、想办法,及时协调解决棚改和项目审批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通过推进棚改三年行动,同步解决好房地产去库存和以前棚改项目遗留问题。呼和浩特市四区党委、政府结合棚改任务,制定明确的房地产去库存计划和棚改项目遗留问题解决方案,建立可满足不同需求的房源信息交易平台,将现有商品房和回迁安置房库存进行全面筛查,选定不同区域、不同价位的存量房,为棚改对象选购回迁安置用房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同时,对已经实施但未完成改造的棚改项目进行全面梳理,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并提出解决意见和措施,特别是对未能如期开工建设或未按征收补偿安置协议约定建成交付的回迁安置房建设项目,统筹提出一次性妥善解决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和每个环节的责任分工,加快推进解决问题。呼和浩特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要切实强化措施,有力推进房地产去库存和建设项目历史遗留问题的解决。


纪检监察、法院、检察院、公安等部门主动配合棚改工作,加大违法违纪案件查处力度,及时纠正党政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为官不为的问题,依法依纪受理、调查和处理相关投诉举报,查处态度不积极、工作不主动、进度缓慢、弄虚作假等行为;依法严厉打击以暴力手段威胁、胁迫工作人员,谋取不正当利益和黑恶势力插手、非法阻碍棚改工作等涉嫌违法犯罪行为,为加快推进棚改营造有利环境。


切实保证棚改资金筹集到位,市区两级政府要进一步加强与金融机构的合作,积极探索新型投融资模式,鼓励社会资本以多种方式参与棚改和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积极探索以PPP、企业债券、信托投资、基金投资等多种形式筹集资金,多措并举,多头并进,创造性解决融资问题,努力突破棚改资金不足的瓶颈制约。棚改所需资金量大、政策性强,必须从严管理、从严要求,按照规定使用征拆资金,做到阳光征拆,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规定挤占、挪用、套取棚改资金。


加强管理 优化细化


棚改,这样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不可能一蹴而就。在切实关注百姓所需,加大管理力度的前提下,优化细化每一步是圆满完成任务的重要保障。


今年,呼和浩特市棚改安排投资405亿元,征收土地1.8万亩,惠及群众4万户、10.5万人,征拆房屋854万平方米。其中新城区投资92.5亿元,实施二环快速路北侧岱州营、下兴营、毫沁营3个城中村整村改造和白酒厂棚户区等12个城市棚户区项目,征收土地4501亩,拆除建筑228万平方米,惠及群众10998户、21996人。回民区投资75.5亿元,实施工农兵路危旧房改造等8个城市棚户区和刀刀板、倘不浪、一间房3个二环快速路边城中村整村改造,征收土地2744亩,拆除建筑141万平方米,惠及群众8611户、25833人。玉泉区投资91.7亿元,实施二环快速路和小黑河两侧当浪土木、南营子等13个城中村整村改造项目,征收土地3861亩,拆除建筑155万平方米,惠及群众8305户、20762人。赛罕区投资145亿元,实施敕勒川社区区块等6个城市棚户区改造和二环快速路两侧、炼油厂安全距离范围内黑土凹村等7个城中村整村改造项目,征收土地7128亩,拆除建筑331万平方米,惠及群众12320户、36960人。


2018年安排投资475亿元,征收土地2万亩,惠及群众4.8万户、13万人,征拆房屋970万平方米。其中新城区投资42.4亿元,实施三卜树等3个项目;回民区投资80亿元,实施孔家营村等8个城中村整村改造项目;玉泉区投资139.7亿元,实施二环快速路两侧辛辛板村等6个城中村整村改造和呼和浩特市医院南侧棚户区改造项目;赛罕区投资212亿元,实施东瓦窑村、双树村2个二环快速路以内项目和东喇嘛营村等8个二环快速路以外项目。


2019年安排投资383亿元,征收土地2.1万亩,惠及群众2.5万户、6.7万人,征拆房屋855万平方米。其中新城区投资44.8亿元,征收土地2239亩,拆除建筑104万平方米,惠及群众4000户、8000人;回民区投资91.2亿元,征收土地6271亩,拆除建筑176万平方米,惠及群众5266户、15798人;玉泉区投资124.8亿元,征收土地5147亩,拆除建筑290万平方米,惠及群众7030户、17575人;赛罕区投资122.7亿元,征收土地7767亩,拆除建筑285万平方米,惠及群众8632户、2589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