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包头市改造城市棚户区41934户

包头日报 2017-05-18

日前,市政府办公厅下发《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包头市2017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加强我市2017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工作。


2017年,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新开工任务为46027户(农村牧区危房改造4093户,城市棚户区(城中村)改造41934户,货币化安置比例80%以上),基本建成15603套(分别为公共租赁住房1424套,棚户区改造安置房14179套),新增租赁补贴55户,公共租赁住房分配5825套(2014年底前政府投资建设公共租赁住房分配率达85%)。


据悉,棚户区(城中村)改造任务要求在2月底完成入户调查和征收补偿方案制定;3月全面启动项目征拆工作;6月底完成开工任务的40%;9月底完成开工任务的70%;10月底完成自治区考核开工任务;12月底完成市本级考核开工任务。6月底完成基本建成目标任务的60%;9月底完成90%;11月底全部基本建成。公共租赁住房分配任务要求在6月底前制定出台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实施方案;9月底前完成申请、审核、公示等相关流程;12月底完成全部分配任务。新增租赁补贴任务要求12月底前全部发放。


另外,通知要求,要结合推进新型城镇化和户籍制度改革,适当放宽户籍、住房、财产和收入等准入条件,优先保障城镇低保家庭、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将进城落户农牧民、农民工、外来务工人员和新就业职工等纳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提高审核效率,延长受理时间,方便群众受理。2017年上半年,各地区政府(管委会)要全面启动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和分配工作,稳步推进住房保障城镇常住人口全覆盖。


新闻链接:全市各旗县区任务分解


昆区:棚户区(城中村)改造12365户(昆区北部区完成改造1.2万套),基本建成 1012套(公共租赁住房72套,棚户区改造安置房940套),新增租赁补贴20户,公共租赁住房分配1473套。


青山区:棚户区(城中村)改造5240户,基本建成 3733套(其中公共租赁住房828套,棚户区改造安置房2905套),新增租赁补贴5户,公共租赁住房分配45套。


东河区:农村牧区危房改造168户,棚户区(城中村)改造6697户,基本建成棚户区改造安置房5541套。


九原区:农村牧区危房改造98户,棚户区(城中村)改造6905户,基本建成棚户区改造安置房134套,新增租赁补贴30户,公共租赁住房分配2189套。


稀土高新区:棚户区(城中村)改造1762户,基本建成2409套(公共租赁住房464套,棚户区改造安置房1945套),公共租赁住房分配627套。


石拐区:棚户区(城中村)改造116户,基本建成棚户区改造安置房 426套,公共租赁住房分配762套。


白云矿区:棚户区(城中村)改造1224户,基本建成棚户区改造安置房 193套。


土右旗:农村牧区危房改造510户,棚户区(城中村)改造3175户,基本建成公共租赁住房60套,公共租赁住房分配474套。


达茂旗:棚户区(城中村)改造1450户,基本建成棚户区改造安置房 740套,公共租赁住房分配255套。


固阳县:农村牧区危房改造3317户,棚户区(城中村)改造3000户,基本建成棚户区改造安置房1355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