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买卖有猫腻 这些您知道吗?

您涨知识了 2017-05-10

一、是“定金”还是“订金”,傻傻分不清楚


定金:预付给开发商金额。如果购房者违约,定金无法退还;如果开发商违约,须支付双倍定金给购房者。


订金:预付款的一种支付,不具备定金的性质,没有法律效应。无论哪一方违约,卖方只需要将“订金”原数退还。


所以大家在签订订购合同书时,要注意这笔金额是否会退还且在几个工作日内等重要信息。钱在开发商手上就他说了算了。


二、面积误差


购房时给我们看的房屋图纸其实建造时难以精确到100%。为此国家制定面积可以有3%的浮动是合理的。有些购房者在验房时不注意这个浮动范围,导致钱交了,面积却少了。


面积误差超出产权登记面积的3%(含3%)部分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而小于3%以内的则房地产开发企业需返还给买受人(这点是我们要注意的,比如产权登记面积为120平方而实际只有116.4个平方,那么这少的3.6个平方的钱要返还给我们的)。


三、房屋质量


购房者在签约《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时仔细阅读,尽量将质保书作为合同的附件。在验房时多注意建筑结构、门窗、墙面、地面、防水工程、给水系统、天然气输送管道。对于精装房更应注意这些,因为装修后很多瑕疵被掩盖了!


对于一般性质的不符合质量要求,向开发商进行维修;严重不符合要求的,先请求房屋所在地的房屋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检查,取得房屋不合格鉴定证书时,可要求开发商退房,并将本金和利息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