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进城落户农民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

新华网 2017-03-25

为了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在城市落户,浙江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浙江省推动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工作方案》,提出将进城落户农民完全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


  方案指出,要加快完善城镇住房保障体系,确保进城落户农民与当地城镇居民同等享有政府提供基本住房保障的权利。住房保障逐步实行实物保障与租赁补贴并举,通过市场提供房源、政府发放租赁补贴方式,支持符合条件的进城落户农民承租市场住房。


  此外,浙江省还将推进扩大住房公积金缴存面,将农业转移人口纳入覆盖范围,鼓励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缴存。放宽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等政策,支持缴存人异地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