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包头市林业生态建设取得新突破

包头日报 2017-03-23

2016年,包头市全年林业生态建设实现投资17.5亿元,争取落实到位中央和自治区专项资金3.74亿元,实施营造林58.1万亩,争取上级资金和营造林分别增长10%和11%,超额完成了全年各项目标任务,增绿、保绿、护绿、用绿取得全新突破。


增绿——


市林业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实施好国家林业重点工程,既是我市推进国土绿化的重要基础,更是重大职责。2016年,包头市实施天然林保护、京津风沙源治理、退耕还林等国家林业重点工程53.5万亩,超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特别是把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10.6万亩建设任务,落实到固阳县贫困乡镇不适宜农耕的地区,既实现了对固阳县的脱贫帮扶,也改善了该地区的生态环境。


据资料显示:投资11.9亿元,实施公路、村屯、厂矿园区、城镇周边、大青山南坡、黄河北岸等六大重点区域绿化4.6万亩,特别是结合美丽乡村建设,高标准开展的村屯和道路绿化,绿化村屯365个、道路382公里,全面改善了农村牧区生态环境。土右旗美岱召、昆区哈德门村、九原区农大新村、东河区小巴拉盖村成为展示包头新农村新牧区和美丽乡村建设的亮点示范工程,8个村屯被自治区评为“美丽庭院示范村”。


义务植树作为国土绿化的重要抓手,全年持续推进。去年,市民参加义务植树约120万人次,植树450余万株,面积约4万余亩。


针对包头市干旱地区艰苦的造林立地条件,在继续推广“五种造林绿化模式”和“六项工作举措”的基础上,各旗县区因地制宜,突出创新,强化应用,积极探索抗旱造林实用技术,大面积使用机械化造林技术,大力培育、推广良种壮苗,有效提升了营造林成活率和保存率。


为加强资源枯竭型城市生态修复,石拐区与中科院植物研究所合作开展资源枯竭型地区生态修复植物资源开发项目,该项目将集科研开发、观光旅游、产业发展、科普教育、合作交流为一体,将成为包头市资源枯竭地区生态修复的重要支撑。


依托天龙生态公司旱生植物研究院,开展旱生植物驯化、旱生植物科学繁殖、荒山生态建设等技术研究,为包头市荒山生态修复提供种质资源和技术支持。林业生态建设自主创新能力不断提高。


护绿——


在不断“增绿”的同时,把保护林业生态资源放在更加突出重要的位置,形成了具有包头特色的“保绿、护绿”工作机制。全市依法治林意识明显增强,征占用林地项目严格按程序报批。全年审核报批征占用林地项目39个,涉及征占用林地205公顷,占后植被恢复670公顷。


市森林公安局和各地区森林公安局主动出击、密切配合,在全市开展清理整治非法侵占国有林地专项行动,同时结合国家环保督查,清理整治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内的工矿企业,依法查处破坏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案件,有力地保障了林业资源安全。


按照国家、自治区统一部署,围绕涉林生态红线划定,组织各旗县区开展林地变更调查和“一张图”更新工作,推进湿地保护恢复,加强自然保护区和国家森林公园建设,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救助,为划定涉林生态红线做好了全面准备。


通过不懈的保护和修复,包头黄河国家湿地公园于2016年8月顺利通过国家验收,为我市新增了一项“国字号”头衔,也标志着包头的湿地保护工作迈入全国先进行列。


用绿——


国有林场改革是国家启动实施的重大涉林改革,也是我市2016年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任务。市林业局在认真学习国家和自治区相关政策基础上,结合我市国有林场实际,研究制定了《包头市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该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审议通过。12个国有林场针对性的改革实施方案也经各地区党委、政府研究通过。


为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研究制定了《包头市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林业行动计划》,被市政府列为全市2016年部门自主创新改革项目。


集体林权制度的不断完善,促进了全市林业生产力持续释放,2016年我市林业产业实现了蓬勃发展,成为我市绿色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市政府印发了《包头市经济林(庭院经济)建设实施方案》,对全市经济林发展进行了规划,从政策、科技、服务、资金等方面给予全面支持,为全市经济林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撑。2016年全市新增经济林5.3万亩,其中果品经济林新增2万亩,新建百亩以上示范基地11处,农牧民发展经济林的积极性明显增强。像土右旗每年举办的“金杏节”活动,已经成为包头本土著名的节庆文化品牌。


在推进民生林业发展过程中,我市坚持把产业发展与精准扶贫相结合,让人民群众在建设青山绿水中得到更多实惠。2016年,天保、退耕、沙源等国家林业重点工程中约15万亩落实在我市贫困地区,覆盖107个村委,共计落实资金3684万元。53.9万亩公益林补偿覆盖57个贫困村委,共计落实补偿资金795万元。聘用716名贫困人员从事林业管护工作,共计安排专项补助资金660万元,贫困人口平均每人每年增收1200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