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房屋维修资金交存申请全攻略

包头日报 2017-03-15

加大维修资金追缴力度 你我共同维权


为进一步加强包头市维修资金管理工作,切实保障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根据《包头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从2014年6月1日起,全面推行业主自行交存维修资金模式,取消开发企业代收代交维修资金模式,并规定开发企业将代收维修资金交存至专户


针对开发企业代收维修资金不能按要求交存至专户的问题,市房屋维修资金管理中心通过向开发企业印发追缴通知、“联合检查”欠缴开发企业、关停欠缴开发企业商品房网签业务、公布欠缴开发企业相关信息、抵押资产、签署三方资金监管支付协议、协同房产监察支队行政处罚、对失信被执行人申请联合惩戒等催缴手段,加大维修资金追缴力度,维修资金追缴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2014年至今已将3.37亿元维修资金归入专户。


由于开发企业挪用了业主1.08亿元维修资金,为此,市房屋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将加大多维宣传力度,增强业主维权意识,引导业主通过行政处罚和司法程序进行维权。截至目前,仍有19家开发企业私自挪用了2万多户居民业主的维修资金,严重侵害了业主的合法权益,市房屋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将积极配合业主做好追缴相关工作,切实维护好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


房屋维修资金交存“六步法”


房地产开发企业完成


第一步 到市房屋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归集执法科,领取申报维修资金分户资料;


第二步 填写申报信息,纸质版资料打印,电子版资料拷入U盘;


第三步 到市房屋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归集执法科提交申报资料审核;


第四步 到市住房保障局产权交易大厅西厅维修资金专柜领取维修资金缴交明细表;


第五步 持填写的资料及U盘报到一楼西厅维修资金专柜,出具维修资金缴交约定书及打印维修资金交存通知书;


业主自行完成


第六步 业主持维修资金交存通知书到包商银行市区各营业网点交存维修资金,领取维修资金缴交约定书和维修资金收据。


提示


业主要妥善保管维修资金缴交约定书和维修资金收据,以备后期办理房屋产权证及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使用。


房屋维修资金申请使用“七步法”


第一步 申请主体带房本到市房屋维修资金管理中心使用科查询维修资金交纳情况并领取有关资料;


第二步 市房屋维修资金管理中心使用科工作人员现场勘查维修项目情况;


第三步 申请主体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择施工单位;


第四步 申请主体到市房屋维修资金管理中心使用科提交申报资料审核;


第五步 审核备案后通知申请主体和施工单位开工进行维修;


第六步 维修工程完工后由申请主体和监管机构对工程进行验收;


第七步 施工单位到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办理验收结算。


备注 申请主体包括业主、业主委员会、居委会和物业服务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