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控调门有所降低——解读2017《政府工作报告》

观点地产网 2017-03-07

今年的全国两会是一二线城市9·30调控进入第六个月,市场处在行政手段维持的动态平衡的微妙时刻召开的。


  《政府工作报告》的表述格外引人注目。但昨天(3月5日)的《政府工作报告》和去年年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表述相比,几乎没有看到更新的表述。


  《政府工作报告》涉及房地产的内容大致有以下几个方面(与2016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已经不具有可比性,只能与2016年年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相比):


  一、继续强调因城施策去库存,特别是三四线城市去库存。(这一条与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基本一致。)


  二、坚持住房的居住属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表述是:要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


  三、加快建立和完善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这一条,从2011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开始,迄今已经整整六年。)


  去年年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曾表述为,“综合运用金融、土地、财税、投资、立法等手段,加快研究建立符合国情、适应市场规律的基础性制度和长效机制”。


  多年重提这一话题,但迄今为止,没有任何实质性的进展,可见还没有找到建立长效机制的途径。


  四、以市场为主满足多层次需求,以政府为主提供基本保障。(这一桥归桥路归路的理念,上届政府已经表达的非常清楚。)


  五、房价上涨压力大的城市要合理增加住宅用地,解决供需矛盾的预期问题。(这一条与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表述基本相同。)


  六、落实地方主体责任。(这一条把调控压力主要压给了地方政府。)


  七、加强市场监管,规范开发、销售、中介等行为。(这一条也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完全一致)。


  与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表述不同之处在于:


  一、没有提房地产泡沫。


  二、政府工作中人民群众不满意的地方,住房赫然列在首位。


  从《政府工作报告》的表述及今年两会上没有将《房地产税草案》列入审议计划等迹象表明,基于今年经济增长的压力以及所面临的各种风险,稳增长、保就业、防风险,特别是防金融风险,成为重中之重。


  官方调低了房地产市场调控的调门,表述更温和,更希望用增加土地供应等经济手段来稳住市场,稳住房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