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先生:购房7年不能入住协议也无效了

北方新报 2017-02-08

时至今日,呼和浩特市的赵先生在金桥开发区美地家园小区购置房子已经整7年了。在这7年时间里,房地产商非但没有按照商品房购买协议办理按揭,也没给赵先生住房钥匙,更是告知赵先生当时所签订的购房协议是无效的。赵先生这下慌了神。



对此,赵先生拿着和美地家园小区开发商内蒙古新大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的《商品房购买协议》和购房首付款的收据来到本报。购房协议是2010年2月7日签订。购房协议上明确写道,“乙方采用银行按揭方式付款,签订协议当日付伍万元整,2010年2月28日付款壹拾万元整,余款壹拾柒万肆仟元整作为按揭贷款。”“甲方预收的房款必须用于该项工程建设,保证于2010年10月31日以前将房屋交付使用,延期不超过90天。”同时,该购房协议还约定,“甲方负责乙方所购买房屋手续的办理”,后面盖有内蒙古新大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合同专用章。


“买房的时候,开发商说他们负责办理按揭,我们就一直等着。但是两年后,他们又说按揭办理不了,要分期付款。余款必须三次结清,第一次先付9万元,剩下的分两次结清,期限两年。因为金额过大,我没有那么多钱,而且还违反了购房协议的约定,就没同意,坚持要办理按揭。也因此,我没有领上钥匙。”赵先生说,又过了两年,开发商又称,分期付款也不行了,余款必须一次性结清才能领钥匙。这让赵先生更难以接受。


7年间,赵先生为了此事到处维权。今年春节前,赵先生再次找到开发商协商解决此事,却被开发商告知,购房协议已经无效,要想领钥匙,必须结清余款。


1月12日,记者跟随赵先生一同去找过开发商。一位在该房地产公司工作了7年的孙姓工作人员负责协调此事,并接受了记者采访。


对于赵先生的情况,孙姓工作人员表示,之所以办不了按揭,是因为手续不全。美地家园这块地和南边一家单位的住宅小区用的是同一块地,他们之间有协议书,约定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必须与该单位的住宅小区同步办理。但那个小区手续迟迟没办下来,所以他们也没办法办理。至于手续办理到什么程度了,这位工作人员表示都统一交给政府遗留办办理了,具体情况不清楚。


至于尾款分期付款,孙姓工作人员说,那个时候因为房子已经具备交房条件了,买房的人想住房,开发商想拿到剩下的尾款。经过相关部门协商,业主尾款先付65%,剩下的分期2年或者3年。


孙姓工作人员说,之所以后来尾款又要全部交清才能领钥匙,是因为有些业主在前期办理了分期付款以后,只给了尾款的65%,剩余的钱开发商怎么催款都不给,现在就存在有些业主领钥匙入住后不给结清房款的现象。正因如此,剩下的20多户没领钥匙的,开发商才想一次性结清尾款,免得再起纠纷。


而对于购房协议突然无效的问题,孙姓工作人员说,去年开发商起诉了那些领钥匙不结清房款的业主,因为美地家园五证不全,没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法院终审判决购房协议无效,不受法律保护,开发商把房子收回,业主收回首付款。


对于赵先生的问题,孙姓工作人员给出5个解决办法:


第一,把尾款结清,领钥匙,开发商也不会起诉,承认房子归业主所有。购房协议虽然没有法律效力,但是在开发商那有效。


第二,不结清尾款,钥匙也别领,就在开发商那放着,等什么时候手续办理下来再领钥匙或者办理退房。房本不是没办,而是一直在办,但什么时候能办理下来不确定。


第三,走法律程序,起诉开发商退房。


第四,现在和房地产商申请退款,首付款扣除这几年的物业费和取暖费之后退还。


第五,尾款可以少交2万元,领钥匙。


“现在连购房协议都是无效的,我交了尾款房子也不属于我,到最后岂不是钱房两空?”对于赵先生的担心,孙姓工作人员表示,“我收了你的钱,这个房子就是甲乙双方的事。没在房产局备案,就是君子协定,你给我钱,房子就给你。如果担心钱房两空,就别领钥匙了。”


记者了解到,该小区领上钥匙欠钱的有50多户,没领上钥匙的有20多户。


对此,内蒙古蒙银律师事务所李文生律师说,开发商在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出售房屋是违法的,因而无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开发商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购房者也可以和开发商协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