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1乡78村成为自治区级生态乡镇

呼和浩特新闻网 2017-01-19

日前,记者从呼和浩特环保局获悉,呼和浩特1个乡镇、78个行政村被命名为自治区级生态乡镇、村。


据了解,2016年4月至8月,呼和浩特各旗县区环保部门指导本辖区申报生态建设示范区的相关乡(镇)、村开展了一系列生态创建活动,通过加大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建设从而使当地人居环境和生活水平方面得到了有效改善。2016年8月初,各旗县区基本完成各项建设工作并提出验收申请,呼和浩特市环保局用一个多月的时间,对各个旗县区申报的自治区级生态乡镇、村开展了现场初查和材料预审工作,并将达标的乡、行政村向自治区环境保护厅提出申报。


自治区环保厅组织相关专家对参加审核的1个乡、78个行政村开展抽查验收工作。经过严格缜密的抽查验收后专家对呼和浩特市创建工作表示满意。


2016年12月29日,自治区环保厅正式下发《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命名自治区级生态乡镇和生态村的通知》,呼和浩特市武川县上秃亥乡及石人湾村、大窑村等78个行政村正式被命名为自治区级生态乡镇、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