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设立1000万农民工应急周转金

正北方网 2017-01-10

1月6日,呼和浩特市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呼和浩特市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主要措施包括:建立健全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政策体系,到2017年6月底前,各旗县区建立应急周转金制度并保障资金落实到位;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行业监管部门健全工资保证金、实名制管理、工程建设领域工资支付办法、工资与工程款分账管理、银行按月代发工资、施工现场维权公示等工作制度和机制;2017年,健全企业征信体系、欠薪预警、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机制;2018年,探索建立建设项目抵押偿付、业主担保、银行保函等制度和引入商业保险机制;到2020年,形成全市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制度完备、责任落实、监管有力的工作格局。


意见指出,要健全完善应急周转金制度,呼和浩特市本级设立1000万元的农民工应急周转金,各旗县区视情设立200万~500万元不等的应急周转金,重大欠薪案件高发地区要适当提高储备标准。要健全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全面实行银行按月代发工资制度,各类企业要委托银行代发农民工工资。要全面实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在工程建设领域,施工企业均要与直接招用的劳动者先签订劳动合同,全面实行劳动用工网上备案。对劳务承包行为的劳务用工,总承包方要进行劳务人员实名登记造册,纳入实名制信息管理系统,名册作为支付劳务费的基本依据,至少保存3年备查。要建立健全维权机制,加快建立行业监管部门、总承包企业、劳动保障监察网上联动举报投诉窗口和受理窗口,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受理网址和地址,保障举报投诉人权益,着力构建“全天候、全覆盖、全领域”的监控处理机制,实现网上网下举报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