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开展商品房明码标价专项检查

内蒙古晨报 2016-12-01

11月29日,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获悉,为进一步规范商品房明码标价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自治区价检局根据国家发改委工作安排,于近日部署开展全区商品房明码标价专项检查,目前已完成分组工作。


此次检查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和住房城乡建设部统一部署,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和住房城乡建设厅具体组织实施。


记者了解到,此次检查对象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中介机构,对房地产企业在售楼盘和房地产中介机构门店明码标价情况进行检查。


重点查处以下行为:销售商品房不明码标价、未在交易场所醒目位置明码标价;未按规定实行“一套一标”;未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商品房交易及产权转移等代收代办的收费未标明由消费者自愿选择;标示信息不全、采取多种方式明码标价、在标价和公示的收费之外加价、以及另行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