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不动产统一登记全部实现“发新停旧”

正北方网 2016-12-01




11月30日,呼和浩特不动产登记机构揭牌暨不动产登记证书首发仪式在呼和浩特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举行。至此,内蒙古自治区12个盟市所有地市、旗县(区)不动产统一登记全部实现“颁发新证,停发旧证”,提前一个月完成国家提出的“建立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在基层落地”的目标任务。


据了解,不动产统一登记是一项重大的制度创新,以整合登记职责、规范登记行为、便民惠民及保护权益为目标,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现代市场体系的必然要求,可以更好地保护不动产权利人合法财产权,提高政府治理效率和水平,利企便民,保障不动产交易的安全。


2013年11月,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规定:“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用途管理制度。对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生态空间进行统一确权登记。” 12月,中央编办下发《关于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的通知》,明确了职责整合的路径和方向。


2014年9月,我区完成了不动产登记职责职能整合,开启了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序幕。截至目前,全区已发放不动产权证和不动产登记证明55000余份。


在各盟市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的过程中,呼和浩特市为了更好地便民利民,自主开发联审联办不动产登记系统。该系统依托联审联办大数据平台,以国土一张图数据库、权籍调查成果库与正在筹建的房屋价值评估交易库三大数据为支撑,在全国率先推行网上申请模式,工作“前置”,数据共享,实现了登记发证的一站式办结,老百姓只要到窗口一次就能领证。



链接:首府市民如何通过互联网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


第一步:登陆呼和浩特市不动产登记门户网站注册一个账号,填写真实个人信息完成注册。


第二步:登录账号网上申报,界面栏显示国有不动产登记和集体三权不动产登记两个大类。以国有不动产转移登记为例,可以选择离你最近或最方便为证地点,根据界面业务指南选择登记业务类型、填写买卖双方真实信息、房产证号、联系方式、房屋信息要件材料来完成申报。申报界面可以看到申报信息,包括申报类型、登记人姓名、登记中心地址和预约结果,同时可以随时了解办理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