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家漏水引纠纷 新电路社工来调解

乌兰察布晚报 2016-11-08

11月2日,家住集宁区新体路街道办事处新电路社区新电路7号楼的居民李先生来到社区反映:他家楼上不知道什么原因发生了漏水,将他家淹了。由于住在李先生楼上的王某不在家,而李先生又联系不上王某,无奈之下他只好向社区求助。


社区第二网格网格长在找到王某的电话后,及时联系王某,让其回家开门关水,尽量减少损失。


李先生要求王某赔偿他的财产损失,并且补偿一部分误工费用,而王某只愿将水淹的部分进行修补。眼看着双方互不相让,社区工作人员马上介入协调。经过协调,王某同意将李先生家全部修整,李先生也会出部分资金,事情得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