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旗扎实推进易地扶贫搬迁

鄂尔多斯日报 2016-09-19

今年以来,准旗采取三项措施强力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一是贫困户建房兜底保障。贫困户拆旧房建新房,在规定人均不超过25平方米之内,人均建房补贴2万元,超出部分旗财政补足补齐,贫困户不需自筹,避免贫困户因建房背负债务。二是加大进城进镇购房补贴力度。进城购商品房的,在人均享受2万元建房补贴基础上,每平米补助1700元,每人不超过25平方米,最高补贴不超过80平方米,如属去库存房的,可享受去库存政策(每平方米补贴400元,购买之后6个月内缴纳契税的,给予房屋契税70%补助)。三是夯实产业发展支撑。本着无产业不搬迁的原则,在集中安置上,重点建设产业规模化集中区,如大路镇苗家滩集中安置点,政府为每户提供1栋温室大棚,2—3亩水浇地,贫困户可自主经营或出租,也可由现代农牧业开发公司集中经营,按照脱贫所需的保障资金进行统一分红,确保易地搬迁户稳定脱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