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全面助力去库存

呼和浩特市国土资源局 2016-05-30

为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呼和浩特市进一步优化商品房用地结构,全面助力去库存工作。


在建或者已建成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在不提高规划容积率的前提下,土地竞得人可以根据市场变化申请调整用地性质。商住兼容性质的建设用地调整兼容比例,公寓等具备住宅使用功能的商业用地项目,用地性质由商业用地调整为住宅、商业兼容住宅,或者住宅用地调整为住宅兼容商业且兼容比例不超过5%的,规划管理部门重新核定规划条件、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和有关技术规范审查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按照新的规划条件,与土地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重新约定用地性质,不再调整土地出让价款,不再重新招拍挂出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