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关键在“公”

呼和浩特新闻网 2016-01-06

公租房全称公共租赁住房,是指政府投资或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的其他投资主体,通过限定户型面积、供应对象和租金标准,面向无房的大学毕业生、引进人才和其他住房困难群体出租的住房。是解决新就业职工等夹心层群体住房困难的一个产品。公租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


在笔者的身边就有住进呼和浩特公租房的朋友,房子不大,但很温馨,基本装修都已完成,只差居住者购买一些家具便可拎包入住,而且房子每月租金便宜,对于笔者的朋友来说算是拾到了大宝贝,也是政府的好政策让他们有了温暖的家。


说起公租房,第一个字为“公”,实际属“公共”之意,除此,应当另含“公正、公平、公开”之意。公平,应当让真正处于“夹心层群体”享有此类房屋的居住权利,减轻低收入、新就业群体的生活压力,让其较为轻松的在城市生活;公正,权利的公平、机会的公平,应当建立较为完善的审核条件,让真正有需求的群体通过程序可以获得应有的待遇,应有的机会,让其有屋居住;公开,则应该做到程序透明化,过程透明化,结果透明化。


只有真正的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才能让这件民生工程办到百姓的心坎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