棚户区改造项目 货币化安置要达到一半

华商报 2015-10-17

我省明年还将扩大棚户区改造范围,且不低于50%的项目要进行货币化安置。昨日,省政府召开全省棚户区改造工作电视电话会议。


2016年各市区要在今年基础上将棚改范围扩大到城中村和城市危房改造,并将城郊村、城边村改造纳入城中村改造范畴,还要将城市危房改造和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纳入棚改计划,将待改造的林区、垦区棚户区全面纳入计划。副省长庄长兴说,要大力推进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货币化安置能够缩短安置周期,节省过渡安置费用,更好地满足群众需求,也是消化存量商品房、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有效办法。今年前三季度,全省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6.1576万户,据初步估算,消化了450多万平方米的存量商品房。明年要按照货币化安置不低于50%的要求,通过直接发放补偿资金、政府搭建平台群众自行选购和政府购买社会存量房安置等方式,完成改造任务。


省住建厅厅长杨冠军汇报了全省保障性安居工作有关情况。9月份的全省考核排名先后为:宝鸡、安康、商洛、汉中、韩城、铜川、咸阳、渭南、西安、杨凌、西咸新区、榆林、延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