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不易,宁可多费些功夫也要把这些东西补齐

知乎日报 2015-10-15

事项一房屋符合出租要求


1、证照齐全(房屋所有权证)。这里常见的有 4种情况:


a、房屋所有人(以下简称“房东”)直接出租的:


对于城市里面的房屋出租来说,主要是指有房屋所有权证(以下简称“房产证”)。如果出租人是房东,那么首先要看的就是房产证,并与房东的身份证进行核对。如果房屋属于多人共有,那么那么在签合同时候,应该让所有的共有人都签字同意。


b、他人或中介机构代为管理出租房屋的:


有时我们遇到出租人并非房东,而是受房东委托出租,那么除了要检查房产证,还要出租人提供房东授权出租的证明。


c、房屋的承租人再次转租的(简称“转租人”)


那么应该查看转租人与房东签订的出租合同中,关于转租的条款如何约定,如果原合同没有约定的,那么让房东写一份同意转租的声明。


d、证照不齐怎么办?


其实这是经常遇到的情形,房东会说拆迁安置房、小产权房暂时办不下来房产证,或者这房子可能过段时间就要拆迁了。按照我国相关法规规定,临时建筑、违章建筑、要拆迁的建房屋出租的话,租赁合同无效。而证照不齐全的,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已经办理了抵押的,被查封的,权属有争议的等等,这类房屋是不能出租的。


但是这些事项中的后面几项,作为普通人是不可能也没精力去一一查清的,而你又觉得这个房子环境不错,价格合适,这个时候,该怎么办?租还是不租?


首先,要在看房子的过程中,尽力的把这些情况调查清楚,多问一问,打听打听,靠自己的观察来看看有没有问题。如果发现有上述情况,当然最好的办法是不租,如果你实在要租,那么切记,在合同中增加一条无效合同处理条款,也就是说如果房屋出租因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而导致合同被认定无效的,那么由出租人来承担所有的不利后果。这样一来,虽然不能完全规避风险,但作为善意的一方,如果出现问题,有这一条的保护你还是可以避免自己的利益受损。


事项二重视租赁合同


首先必须申明;租房子一定要签合同!


根据规定,租期超过六个月以上的,应该签订书面租赁合同。如果不签书面合同,那么就会视为不定期租赁合同。这对于承租人是相当不利的。


合同规定事项:


(一)当事人姓名或名称及住所;


(二)房屋的坐落、面积、装修及设施状况;


(三)租赁用途;


(四)租赁期限;注意如果是转租的房子,转租不得超过转租人剩余期限,如果约定超过,而房东不同意的话,那你超出的期限是无效的;


(五)租金及交付方式;尤其要注意长期出租的话,房东在租期内涨价的约定必须写清楚,防止房东乱提价;


(六)房屋修缮责任;这个只要是在正常使用过程中,房屋及原有设施出现损坏的话,那么出租人应该负责维修;同时设施如果正常老化废弃,承租人不应承担责任;这些是防止在租期满后,房东想法扣你的押金


(七)转租的约定;尽量让房东同意你转租;


(八)物业杂费的条款。对于房屋内的设备、租赁期间的水、电、煤、气、有线电视、电话、物业维修基金等相关费用的结算与承担也要详细写清楚,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九)续租的约定;作为承租人,在续租时,相同的条件下有优先续租的权利;


(十)变更和解除合同的条件;


(十一)违约责任;


(十二)纠纷的解决


特别提示:


1、租金支付


在合同中要写明租金的支付期限和支付方式,并且,在看房期间支付定金,或者租房期间支付房租时,都记得让出租人出具一份收据,说明收取的金额、用途、时间。如果通过银行转账付款的,要在合同中注明,写清楚转账账户,然后在转账的时候在备注上写清是房屋租金。


2、押金事项


承租人在交纳房屋押金时要与房东协商好,是押一付三、押二付三还是押二付四。因为当承租人合同期满要求退租时,房东可能会以房屋设施损坏或者其他藉口作为条件来苛扣租房者押金,造成承租人不必要的损失。因此在签订租房合同时,双方就应当注明租约期满后多少个工作日内,在房屋及其设施无毁损的情况下,房东应退还押金。


事项三 登记备案


虽然现在租房登记备案的情况很少,而且不登记备案的,一般也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但是我还是建议,最好在房屋租赁时去做一个备案。


这样做的好处就是


1、在房屋管理部门做了一个记录,证明你和房东的租房行为合法有效,而且由房屋管理部门给你把关,这样的房屋一般也不会出现法律瑕疵;


2、因为租赁发生纠纷时候有人管。如果房屋租赁发生纠纷了,或者房东有侵权行为,可以申请房屋管理部门来调解,帮你解决纠纷,这比自己维权或者诉讼打官司要省事。


结语


总之,租房是一个比较麻烦的事情,因为现在房屋出租市场的火爆,以及租赁市场的不规范不健全,租房者往往在租房过程中处于劣势地位,合法权益易受侵犯,被欺负了的话,损失的不只是金钱、时间,还会影响你的心情,影响你工作和正常生活。因此,在租房时应该慎重选择,宁可多花些功夫,也胜过亡羊补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