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需谨慎

淇河晨报 2015-09-11

近日,读者李先生来电:我最近刚买了一套临街商铺,想对外出租,可是曾经听说过很多租赁纠纷,我想对房屋租赁的具体要求和需要注意的事项做进一步了解,以免今后在出租商铺过程中出现纠纷。


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虽然房屋租赁有相对应的合同,但有时也难免会出现问题,因此房屋租赁时出租方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要核实承租人


房东在出租房屋时应对租房人的身份加以核实,主要包括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相关证件的核查,同时要了解租房者的工作、租房后居住人数等情况,最好到公安机关查询租房者信息。


二、多回访承租者


房东要经常打电话询问租房者房屋的情况,并定期查看房屋的基本情况,排除有违法经营等情况,一旦发现所出租的房屋有什么异常,要及时通知公安机关。


三、物业费等的交付


物业费、卫生费、水电费等费用由谁来交,要与物业公司或租户核实。


四、房子尽量不租给短期租房者


房东最好不要将房屋租给短期租房者,比如只租一两个月的人,如果确定要租给对方时必须要十分谨慎。出租房屋时尽量以半年为最短期限,并且房东对不知底细的人尽量不要透露个人太多的信息。


五、不要频繁涨价


房东要善待租房者,对于使用房屋需注意的相关事项在租房时尽量提醒租房者。租金尽量稳定,如涨价频繁,租房者不会长期租赁,会增加寻找新租房者的成本。


六、房屋的租期不超过20年


房屋的最长租赁期限不能超过20年,否则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同样不得超过20年。


七、合租情况及租房合同


办理合租合同时,需有房主的同意合租书面证明。租房者与房东的任何口头协议均应尽量落实在正式租房合同中。